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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朴槿惠(国情院受贿案)一案,韩大法院28日作出宣判发回重审,问题出在哪里?或有隐情?

朴槿惠(国情院受贿案)一案,韩大法院28日作出宣判发回重审,问题出在哪里?或有隐情?

今天,韩国最高******院对前总统***特殊活动费一案做出终审判决,判决结果为撤销首尔高等***的二审裁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。2017年10月31日,韩国检方以涉嫌收受国情院特别活动费40亿韩元(约合人民币2400万元)为由,逮捕了李在万和安奉根这两位******时期的青瓦台实权人物。

对于***收受国情院特别活动费一案,韩国***在一审行判决******名不成立,此前韩国上下一直认为是***收了国情院的贿赂,虽然贿赂罪名没成立,但对国库造成严重损失的罪名是逃不掉的。但是在韩国***的二审中,又推翻了一审的判决,认为***造成国库损失的罪名不成立,但是挪用公费的罪名成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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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韩国***院对***这一案件做出的判决,实际上又否认了之前二审的判决,也就是说***的罪名依旧是造成国库损失。韩国***态度的转变实际上对***极其不利,因为造成国库亏损的罪名要比挪用公费重的多,这也就意味着***面临加刑的可能。***现在身上已经背负了三十多年的***,如果再增加刑期,估计余生只能在监狱里度过了,就算再能活,出狱也要等到一百多岁了。

不过***对于加刑这种事情应该早就麻木了,因为这不是她第一次被增加刑期。她对韩国***的判决应该也是无动于衷了,因为判决结果一直在变,韩国***的态度反复无常,但无论无何判决结果都会是有罪,只不过是罪名在变而已。现在***是新老疾病同时缠身,再过一段时间就要离开医院重新回到监狱了,她不需要再去担心***怎么判决,而是考虑如何保重身体。虽然减刑无望,但还可以寄希望于总统特赦,当然,要先活到文在寅下台。

***国情院受贿案,又被韩国***院发回重审了。虽然其中涉及的法律专业问题很多,虽然各国的审判程序不尽相同,<span style="font-weight: bold;">但最起码说明了一点:二审审理有问题或有瑕疵。要么是审判程序不合法,要么是量刑不准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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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,韩国***院作为国家终审***,对下级***的审理的上诉案或检方的抗诉案,完全可以改判或维持原判或发回重审,这是《宪法》和《刑事诉讼法》赋予它的权利。可是韩国***院却出人意料的将***系列案的全部都发回首尔高等***重新审理,这本身就说明了问题——

首先,从法律程序和技术操作的角度讲,***院将案子发回重审本也无可厚非。

其实***国情院受贿案,案情非常简单明了,二审***判了5年。可是检方觉得判的太轻,于是就抗诉。这么一件芝麻大的小案子,本不可以发回重审,因为这样折腾就是严重浪费司法***!***院完全可以改判或维持原判。可是结果却大跌了人们的眼睛——又被发回重审。据我的分析,除了***院明面上的冠冕堂皇的理由,其实隐含的理由还是出在对***受贿的事实认定上——到底构不构成受贿,还两说呢!起码***院的主审法官有不同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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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次,韩国***院想拖延***案案的审理周期,要给***的特赦设置人为障碍。

***案已经审了900多天,给人强烈的感觉就是:总有人想让***案永远处于审理之中——审而不结。今年后半年以来,由于文在寅总统受亲信曹国***的严重影响而四面楚歌压力山大,韩国民众举行的几次百万人的大***,还有长达55天的“守夜活动”,以及反对党领导人的绝食行动,等等,都喊出了“文在寅下台”、“释放***”等响亮的口号。文在寅被迫作出妥协和让步,让***入住圣母医院做了手术。近来让***保外就医的呼声还很高。文在寅不得不重启“世越”号沉船事故的调查作为反击手段,指向十分明确。

韩国***院院长金命洙作为文在寅的心腹死党,当然不能让***案顺利审理完结,就是要拖死***,让***案永远处于现在进行时,这样总统就无法启动特赦程序,这是在合理的法律范围内,人为设置了障碍。

对于***(国情院受贿案)28日被发回重审,如果一定要说有隐情,也已经脱离了党派斗争范畴,至少在事实认定的佐证下,只能是上下两级***间,在该案司法裁量中的量刑立场之争,如果再牵强一点猜测,也只能与韩检重启调查世越号沉船***的责任量刑有关,对***个人的未来影响并不重要了。

首尔高等***把***国情院受贿案,与其亲信干政案合并量刑,使量刑结果并未体现受贿事实应有的量刑,这应该是司法实践中的自由裁量权,与量刑定罪在韩国司法体系特殊规定如何执行之争。从首尔高院的量刑立场看,毫无疑问,该院的量刑立场是选择自己自由裁量权,对***受贿案已经认定的事实,选择以与亲信干政案合并定罪方式,使定罪结果等同于受贿无罪。

而国家***院则以韩国司法特殊规定的,受贿案必须与其它案件区别审判为依据,驳回原判发回重审,无非就是使本案单独量刑定罪,其结果将会使***刑期再延长一定期限,但在***目前已经被定罪,已经再无翻身机会的结果看,其受贿案无论被单独量刑,对***个人的未来影响已经无足轻重,这有点像对待战败的俘虏,是否再踢他***一脚一样,对那个俘虏的地位已经不重要了。

对于这种自由裁量权,与司法规定之间的立场选择之争,如果以纯粹的司法角度解读,毫无疑问,国家***院的这次发回重审判决,其实就是对下属***的,自由裁量权立场选择的程序内纠错,这种程序是司法体系外任何他人无法介入的,好像与韩国的党派政治争斗已经不发生直接关系了。

如果一定要猜测这种判决中有什么隐情,或者直接猜测韩国***院的这种立场,是否受到某种政治势力的影响,那也只能牵强的猜测,该院的这种立场判决,是不是在为韩国检方重启调查世越号沉船***中,另外的责任人的渎职责任追究做准备,通过强调对自由裁量权的约束,以司法公正的方式更严厉的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,以此打击当初执政的国家党政治势力,使其无力再与文在寅竞争权利。

但即使以这种猜测的角度去解读这种判决,韩国***院也必须有绝对充分的法律依据,才敢做出这种判决,否则对其公信力的打击他们承受不起,在这种情况下再把这次判决猜测成文在寅的权力介入,似乎就有点过度牵强了。

说明一手遮天的检方权力越来越大,同时也说明检方要让***“永世不得翻身”。

这次韩国最高***将***收受国情院的“特殊经费案”,发回首尔高法重审。与“亲信干政案”发回重审,手法如出一辙。

最高法几乎将二审判决结果全部推翻,其目的都是要增加***的刑罚,同时将官司拖入时间的泥潭,让***失去任何出狱的机会。

这件事情背后绝不简单,并不仅仅是因为***案,从法律技术层面存在“瑕疵”。而是检方有其它方面的目的,说白了最高法在***案上也有其不可言传的苦衷。

今年年初,韩国检方以***等40项罪名,***了前***院院长梁承泰。

其中梁承泰被指在担任院长期间,多次利用案件审判为筹码,与前******进行“利益交换”,以达到其个人目的。

其次,梁承泰涉嫌利用手中职权,伙同下属精心设计干预***案的审理。

另外,梁承泰还被指控干预二战劳工向日企索赔案的诉讼判决,以迎合前总统***急于发展韩日关系的诉求。

连前***院院长都被检方“拿下”了,所以***案几乎全部驳回重审,也就不奇怪了。

检方之所以“咬”住***案不放,从表面看是针对***个人,但细思之下这并不合逻辑。按二审判决***已经获刑32年,再增加刑期有多大必要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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