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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进错房间,女性误以为其是男友而发生性关系,构成强奸罪吗?
这个问题有点复杂。根据***罪构成要件,必须是违背妇女意志,***取强迫等手段。这个男人虽然是没有***取强迫手段,但是女方不知情,误以为是男友。那么就要看男方了,他是故意进错房间,还是误进。最关键是他单独住宿,还是和女友同住。如果是前者,可以考虑是无意的 ,无罪。如果是后者 ,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,与人***,是***无疑。
古有“上错花轿嫁对郎”,今有“入错房间进班房”。
2019年7月27日,四川德格县一男子洛xx与三名朋友在酒吧喝酒,一直喝到凌晨五点左右,到酒店住宿,当三名朋友回房休息后,洛XX在酒店内四处溜达,酒意正浓,没有睡意,还对前台女服务员时不时地进行调戏骚扰,遭到服务员拒绝后,转身回房休息。
在回房过道时,洛xx无意发现有两个房间门是敞开的。就进入其中一间,他发现床上躺着一名女性,在明知进错房间,不认识对方情况下,与受害人发生了性关系。
次日,女孩清醒后,看见一个陌生男躺在床上,而不是自己男友,于是选择报警。
2019年7月28日,德格县公安局将洛XX涉嫌***刑事拘留,同年8月9日批准逮捕。
被告人洛xx***行为,己触犯《刑法》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充分,最终判洛XX***罪,判处***三年零七个月。
被告人洛xx坚持无罪辩护称:我相信当我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时,她没有反抗,而抱着我黙许,结束后,却说我***她。我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***。
这个标题过于简略,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,比如,男子在什么情况下“进错房间“,神智不清,还是主观故意?男子对于自己家门应该很熟悉,在头脑清醒的情况下“进错房间“的几率极低。女性所在房间有没有锁门?如果锁门,男子如何持有房间钥匙?如果没锁,是女性疏忽,还是有意“留门”?另外,“女性误以为是其男友”,说明她并非处于昏睡状态,有意识,仅仅是“误以为”。还有,此时此刻其男友在哪里? 上夜班,出差在外,等等。种种迹象表明,“男有情,女有意”,构不成***罪。
***罪的构成要件,是使用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,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、不敢反抗、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、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***的行为。
在客观上必须违背妇女意志,这种违背可以是通过强迫手段产生的结果,也可以是因为认知错误导致的,所以***如女性误以为是其“男友”而发生性关系,同样属于违背妇女意志,可能会构成***罪。
罗翔老师讲过一个案例,三人一起出行旅游,一对是男女朋友,另一个是两人共同好友。有一天女友在楼上睡觉,张三(男友)跟李四在楼下喝酒,喝了一会儿,张三让李四去自己房间拿酒。李四进房间以后,女友误以为张三喝完回来了,于是主动要求那啥。而李四知道女的搞错了,但将错就错,扑上去就鼓了掌。
这个案件中,李四就是典型的***罪,因为他利用了女方的错误,跟其***。而女方并没有与李四***的意愿,她主观意愿指向的是楼下的张三。李四将错就错的行为,属于典型的***罪。
另外一个典型的真实案例,某女在喝醉酒后叫了一个网约车,结果网约车司机看见女子神志不清,而且容貌姣好,所以产生了不法的冲动。他没有开车去女子的住所,而是往自己出租屋里送。而女子因为醉酒,误以为到了自己家,进屋后就***衣服上床,然后司机就顺利得手了。之后虽然女子并未反抗,而且是自己扒的衣服,但司机也同样构成***罪。
但***如男方也存在认知错误,比如是两对情侣一起出去旅游,结果男的进错房间,女的也认错了人,两人***后,不能认定为***罪。因为男方主观上不存在犯罪动机,也没有违背女方意志与其***的想法跟实际行动,所以只能各自认倒霉。
另外一种情况,就是女方刚开始认错了,但发现后又接受了现实,这也不能构成***罪。
比如曾经有过案例,李某经常出差在外,妻子一个人在家无聊,就喜欢叫闺蜜张某来家里玩,而且经常都是直接过夜。某一天妻子老家突然出事,留下张某帮着看家。恰巧李某坐夜班飞机回家,进屋后以为妻子睡了,所以没有开灯,直接扒拉光衣服就上床,然后又开始毛手毛脚,结果做到一半张某醒了,打开台灯两人相认。李某这时候也非常后悔,结果张某反而很大方,直接说自己最讨厌中途而废的人,之前的操作可以继续下去。于是李某灰常高兴,两人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。结果第二天妻子回家看见两人光眼子躺床上,气得要砍死张某,张某这时候也翻脸不认了,说李某***了他,并且到派出所报了案。最后把两人分开一审讯,发现满不是那么回事,于是李某被释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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